吃完鸟肉之后,两人一起在荒山上边聊天边走。
一路上,闻人不语对很多东西都很感兴趣,不一会儿就会停下来问过不停又或者玩耍,与其说是在寻找灵草都不如说是游山玩水。
不过,闻人不语虽然生来就是大小姐,但似乎没有王家那些大小姐一样的架子在,心思也很单纯,张恒胜与她相处时,不用花多少心计,也很轻松。
边玩边走着的闻人不语忽然靠过来,喜上眉梢的问道:“呐,呐,我们是朋友吗?是朋友吗?”
“朋友吗?”张恒胜不明所以,问道:“怎么这么问?”
“爹他说过,只要一起打过架一起喝过酒的,就是朋友了哦!”闻人不语怡然自得解释着:“我们是朋友吗?是朋友吧!”
“呵!”张恒胜听后笑了出来,对于小女孩她爹的朋友定义还是觉得挺有热血的,便说道:“先不说刚才璃火鸦的事算不算一起打过架,但我们不是还未喝过酒吗?那不算是吧!”
闻人不语听后,从大脚根处的乾坤环中一摸,一瓶玉石水壶出现在她的手中,只见小女孩拿着水壶小小的喝了一口后,递给张恒胜说道:“你也喝吧!这样我们就是朋友了,就是朋友了。”
朋友吗?
张恒胜看着水壶有些发呆,‘朋友’一词让他回忆起自己在这一世中算是关系好的几个人的脸孔。
白泊城中一直照顾自己的莫文龙与林姓姐弟,还有王家时,自己经常陪同着的王俊文及他两个跟班。
这些人都是张恒胜或多或少的抱着机心故意去接近的人,能不能算是朋友呢?
然后,还有这个世界上自己名义上的父亲王洪力,只是张恒胜现在还是不能把握到该如何认知他与自己的关系,说是朋友肯定不对,说是父亲自己也接受不了,模棱两可的父子关系。
感觉心情有些沉重后,张恒胜接过水壶也小口的喝了一口,虽然他早有准备,入口的灵酒酒气不重,但内里果真灵气浓郁,更有一种血气冲击全身,滋养精神。
他敢保证,这灵酒的用料绝非寻常,绝对比小天与王考仁结干亲时自己在王家所喝到的灵酒要高几十个等级。
喝完一口灵酒后,张恒胜笑着对小女孩说道:“这样,我们就真的是朋友了。”
“哇~”得到了张恒胜的认同后,闻人不语抱着大黑狗晃来晃去的,很夸张的欢天喜地的样子,欢呼雀跃的说道:“嘿嘿!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哦!是第一个哦!”
第一个?
她在天溪山脉的矿藏里生活了半年多,不可能没结交的朋友吧!不对,那些做工的人无论怎么想都超过十五岁才对,与一个七岁的小女孩相处,与其说是朋友都不如说是姐妹更适合。
她在家里的玩伴应该也有,难道是与王家不同的情况,只有亲戚的姐妹或者年长的下人之类的陪着。
草草想了一下,感觉差不多就是那么回事后,张恒胜也不深究,而是向小女孩漾起笑意,说道:“我是不清楚这朋友的定义对不对?不过就不需要用心机去相处的话,除了我弟弟之外你算是第一个了,那么一来你也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了!”
“真的吗?我好高兴呢!我们是一样的呢!一样的呢!”听到张恒胜的话后,闻人不语高兴的呼喊道。
看着小女孩愉快的模样,张恒胜也感到高兴,这种心情让他回忆起两年前,自己与义弟小天时玩耍时的情景。
当时,张恒胜很喜欢与小天一起,那时只以为是自己与小天两人合得来,但现在想想,应该是因为自已从出生后就一直在王家中抱着机心和演技去与人相处,事事计算得失,从没有一刻真心与人交流,所以与小天一起时不用想太多而感到轻松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