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你也笑我?这是我们公司新来的一个人,自己写的一首歌,可还没发出去呢,我觉得好听又应景就拿过来了,借花献佛,当然那人也同意了。”
“谁呀,我们公司还有人能写出来我们林浩都能看上眼的歌曲?我怎么不知道。”公孙敏笑道。
“就是你老公的姐姐签的一个人叫唐堂,我跟你们说,他长的比我都帅,唱歌是真的好听,不信你们听。”
“哦,是他呀。”公孙敏倒是有点理解林浩为什么这么夸赞这人了。
这人厉诗之前和她说过,厉诗在出差的时候偶然间听到了这人在说话,直接就把人家拦下来了,非要人家做歌手,然后这人说他不准备回国就拒绝了厉诗,厉诗当时为这事惋惜了好久。
不过就在前一段时间厉诗兴冲冲的跑到办公室和她说,这人愿意回国发展了,她要给这人申请最好的待遇。
厉诗做经纪人这么多年,眼光绝对没话说,能让厉诗现在这么夸赞,这么惜才的人一定不会差。
“敏敏知道?”厉年问话的时候都要找机会握着公孙敏的手。
“嗯,姐姐很看好这个人,和我提过。”公孙敏显然已经习惯了厉年动不动就动手动脚的行为。
能被林浩和厉诗都夸赞的人倒是让大家都好奇了一把,当然苏梦之也很好奇。
于是林浩在大家期待的眼神下迫不及待的放了这首歌。
一曲毕,整个桌面都安静了下来。
“好听是好听,就是有点太悲伤了。虽然也是写生日的,但太适合今天的氛围。”夏泽评价。
“嗯,这应该是这人写给他的爱人的,这一定是个有故事的男人,改天我一定要去公司看看他。”厉年兴致颇高。
“真的不适合吗?二嫂你觉得呢,这可是我拉下脸来找唐堂要的歌哎,你都不知道唐堂可宝贝他的这首歌了,如果不是我说了很多好话,他都不一定会给我。”
“没关系,我很喜欢这首歌,谢谢。”林浩能想出这样的礼物可见他真的很用心了。
“二嫂喜欢就好,你都不知道,大哥,二哥,三哥他们都偷偷地给你准备礼物,不仅不让我借鉴,还不给我出主意,我为了二嫂的生日头发都快掉了一大把了。”
“这个就很好了,真的,以后不用这么费心了,一个生日而已,没必要那么隆重。”
苏梦之一向都不重视生日的,她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如果不是夏泽这两年安排,她都想不起来这个事。
因为这是原主的生日,并不是她自己的生日,当然上辈子是孤儿,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天。
“二嫂喜欢就好,以后等我和唐堂混熟了,我一定让他给二嫂专门写一首歌。反正他那么有才华。”
“不用这么麻烦了,人家的才华可不是用在我身上的。再说我又不是专门干这一行的,听歌也只会觉得好听,还是不要浪费人家的才华了。”
“怎么能是浪费呢,给梦之听的歌绝不是浪费,如果梦中喜欢听他的歌以后他出的每一张专辑我都买回家给你听。唐堂,这名字怎么听着有点奇怪呢?有点拗口。”
能说出这种话的当然只有夏泽了。
而与夏泽的感官不同,苏梦之没有觉得名字拗口,而是觉得耳熟,很熟悉,很熟悉,但她始终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到底是谁?
而这个时候的唐堂并不知道他已经如愿了,那个人真的成了这首歌的第一个听众,她真的先于其他人听到了这首歌。
当时林浩找他要这首歌的时候他本来是不同意的,但后来林浩一直纠缠他,他就想的是既然和阿梦同一天生日,那他就勉为其难的把歌拷贝给对方听,反正阿梦已经没办法第一个听到这首歌了。等他找到阿梦以后一定会写出来更好的歌给阿梦一个人听。
他绝对想不到世界上真有这么巧的事,他写给她的歌,她真的第一个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