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矮,骨架也不细小,站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公分,如果恢复健康,再锻炼一下肌肉,那就是标准的衣架子身材了。
由于体力不足,大少爷自己走路容易摔倒,怕他受伤,孟和就经常抱着他走。可是今天,大少爷被比自己矮几分公,年纪小七八岁的少年拥抱了,没有大发雷霆,简直不可思议。
别看大少爷平时一副无精打采的虚弱模样,他要是真生气了,怒火绝对不容小觑。
餐厅里的气氛充斥着一丝诡异,天机端着菜出来时,看到他们三人默不作声,不禁道:“孟和,你的汤还在火上炖着。”
两人在厨房里呆了一个多小时,讨论做菜心得,不知不觉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互相称呼姓名了。
孟和蓦地回神。“啊!糟了!”
营养汤不能炖太久,否则微量元素会流失。他匆忙地进厨房去关火,等他把营养汤端出来时,桌上已经摆满菜了。
他和天机争着进厨房,客套来客套去,互不相让,最后各退一步,一起做午饭。不过,两人使用的食材各不相同,天机用从大日山庄带的食材炒了竹笋香菇、西红柿炒蛋以及红烧野猪肉,他用从村民那里买来的蔬菜,做了青瓜炒木耳、油闷茄子和白菜汤。
六个菜往桌上一摆,色味俱全,香气四溢,令人精神一振,忍不住想吃了。
先前的尴尬,在美食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殷深翊从孟和手里接过湿巾,仔仔细细地擦拭手指,眼睛在六盘菜上移动,当看到那盘份量十足的红烧野猪肉时,竟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香,实在是太香了。
比笨鸡蛋不知香了多少倍。
这股香味,不是食物本身的香味,而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给他一种无比亲近的感觉,迫不及待地要品尝,慢慢享受。
伊宸景一眼就看出哪几盘菜是天机做的,哪几盘菜是孟和做的。大日山庄带来的食材,烹饪之后,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只有对灵气敏感的人才能嗅得出来,而桌上的六盘菜中,红烧野猪肉的香味最浓,灵气最盛。
青岙山上的野猪非常聪明,哪有好吃的往哪里钻,大日山庄的篱笆墙挡不住它们,隔三岔五地来偷吃菜园子的蔬菜,后来被他逮着宰了几头,它们学狡猾了,把窝挪到西山北山去,三更半夜偷偷到山庄附近打转,啃些杂草或野果也是好的。
长时间吃下去,野猪体内的灵气越赞越多,生下的猪仔也带了灵气。所以这条乳猪腿炒的红烧野猪肉,灵气浓郁,香气袭人。
“开吃吧!”孟和兴致勃勃,极力向殷深翊推荐自己炒的菜,“今天食材不多,除了野猪肉都是素菜,明天我到镇上的市场买些鱼虾海参之类的,给少爷多补补身体。”
殷深翊看了几眼他炒的菜,筷子却伸向了红烧野猪肉。
孟和惊讶:“少爷……”
“你也吃。”殷深翊把炖得糯糯的野猪肉放在小碟子里,舔了下唇。
孟和急忙道:“少爷你肠胃弱,第一口吃得太油腻,对身体不好,先喝几口汤吧!”
殷深翊犹豫了下,慢慢地放下筷子,在营养汤和白菜汤两者之间徘徊了下,选择了营养汤。营养汤至少还能入口,白菜汤完全兴趣缺缺。
孟和松了口气。
喝完汤,殷深翊夹起野猪肉,毫不犹豫地吃进嘴里,才咀嚼了两下,他微微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情。
孟和担忧。大少爷这表情,难道是厌食症又犯了吗?果然红烧野猪肉口味太重,让他一时接受不了?
要不是为了打消伊先生的顾虑,少爷怎么会勉为其难地吃野猪肉呢?
太委屈了。
“味道怎么样?”伊宸景侧首,盯着他问。
殷深翊颤了颤长长的睫毛,眼里浮出一层水光,咽下野猪肉,意犹未尽。
“很好吃。”
肉质软糯,甜而不腻,没有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