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自个儿喜欢吃的东西,沈斐偶尔尝一个。
她知道沈斐的口味,自己吃的差不多,好吃就递到沈斐嘴边,沈斐基本不会拒绝,他比朝曦高,要矮下身子才能咬到食物。
好吃眼角弯弯,不好吃眉宇皱起。
眼角弯了朝曦便再递一个给他,沈斐来者不拒,不好吃,不喜欢的朝曦会错意,这厮便摇头说,“我吃得差不多了。”
明显是拒绝,只不过很含蓄,要是旁人可能会以为是不好意思,其实还能吃的意思,朝曦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加上理解沈斐,他不吃就不给他了,随他便,不强求。
有药蛊在,根本不知道撑是什么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吃,就这还嫌少,开始钻进小巷子里找吃的,没找到才放弃继续逛。
沈斐跟着她折腾了一圈,伤号还要帮她提东西,毕竟朝曦只有两只手,拿不下那么多东西。
伤号是个合格的跟班,不吵不闹,安安静静陪她,只偶尔会往路边书铺瞧一瞧,假如朝曦去买什么东西,回头这人就不见了,去哪了?
不用着急,去附近的书铺看一看,准能抓到。
不小心弄丢了沈斐三四次,朝曦晓得规律,便没有在意,自己去玩了些沈斐这个伤号玩不了的。
比如说打擂台,打之前给一笔银子,赢了双倍还回来,输了钱给人家。
朝曦当然不会输,还顺手压了自己一把,赢了双倍的钱才回头去找沈斐,果然又不见了。
这厮手都成那样了也不安生,特喜欢看书,看到就走不动路,伤号只有一只手,翻书不方便,他宁愿活动大肿的手腕,让伤处更肿,也要继续看。
不知道书里头有什么,一问就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什么事过犹不及,沈斐明显太爱看书,过年这种大好日子,他居然拿来看书,朝曦想想都气,书比她还好看?
说起来她特意化了个妆,沈斐这王八蛋居然没看出来,要不是看在他是伤号的份上,朝曦早就忍不住动手了。
她去附近找沈斐,先问了一下旁人,附近可有书铺?
路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告诉她方向,朝曦过去果然找到书铺,但是里面没有沈斐?
???
他不在书铺,去哪了?
朝曦又问了两个稍远的书铺方向,一一去过,都没有。
不会吧,逛个街她把沈斐弄丢了?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