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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怎么回事(1 / 3)

平安似乎又胖了一圈, 硕大的脑袋凑过来, 张开血盆大口想舔朝曦,被朝曦硬推去一边。

这个不长记性的,又忘了自个儿舌头上长了倒刺,舔同类还好说,朝曦这样没毛的脆皮一舔能刮出血。

动物很喜欢舔人,互相舔毛是友好亲近的意思,偏偏朝曦是人, 它是熊, 中间差了一个物种, 很多亲近的动作做不了,平安很郁闷,脑袋挪了挪搁在朝曦肩上。

许是控诉她离开太久,也不带它,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受了委屈似的。

朝曦摸它的后颈毛,细细安慰了它一阵,这只熊情绪才安定下来,还是怕她再走, 去哪都跟着她, 抱着她的腿,朝曦走一步, 它跟一步, 偶尔偷懒不想走, 干脆拽着朝曦,也不让朝曦走。

自从它来了之后,沈斐着实清净了一阵,朝曦整天被平安缠着,没空来找他。

关键平安又胖了一圈,很多地方进不来,那门如果是单开的,它也挤不进去,间接搞得朝曦也哪哪都去不了,被它拖着腿。

路还是要赶的,只是没办法坐马车,慢悠悠跟在队伍后面,时不时掉队被其它东西吸引,跑过去看,或是被别人拉去帮忙。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暂时歇息歇息,运气好有客栈,运气不好停在荒野,自己支帐篷住。

朝曦最擅长做这些体力活,又有平安这个扛东西能手,俩只配合默契,人也热情,只要有人应,肯定会帮忙,久而久之每次落脚,都有人将她和平安叫走。

她平时闹腾惯了,精力又十足,别人赶路一天,累个半死,就她还活蹦乱跳,要拉着沈斐到处走,到处看,现在突然好长时间不出现,沈斐倒是有些不适应。

他停下笔,问来加水的镜花,“朝曦呢?”

“在后面跟人玩闹呢。”

沈斐挑眉,“怎么玩?”

镜花想了想,“咱们队里也有几个养宠物的,把它们搁在一条线上,主人站在另一边,谁先将宠物召唤过来,谁就赢了。”

“哦。”沈斐来了兴趣,“谁赢了?”

“当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开。”

比赛的时候镜花正好在,亲眼瞧着两只刚分开,平安便急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吧,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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